发布时间:2026-04-15来源: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通知,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征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通知电子版发送给大家,请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项目资料,并于4月24日前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学会邮箱。经本会初审通过后,报送至上级单位。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6年4月15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征集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科协,不受理自荐。
二、推荐类别及数量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要注重推荐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一线科学家。
2.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本地区、本专业、本领域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产生预期可见的、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总体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另可单独推荐企业项目不超过2项(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
3.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推荐数额不限,要注重推荐在合作研究、开发,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三、被推荐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3年1月1日前。
3.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4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4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 2025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 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 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 不得提名涉密项目;不得提名未经国家许可应用的技术成果。
14. 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省辖市、县(市)不得提名非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完成单位的项目;其它提名单位不得提名非行政主管或本系统内非业务指导的完成单位的项目。
15. 2025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6. 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 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 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作为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19. 被提名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 被提名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 满足《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以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发布的版本为准)的其他规定。
四、时间安排
1.提名项目征集:2026年4月15日至28日
2.组织提名评审:4月底或5月初
3.提名项目公示:评审后公示7天
五、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科协应推荐本地区项目(人),各全省学会推荐项目(人)应为本专业领域的学会会员项目或会员,近两年未及时参加年检的学会不参与本年度推荐;
2.被推荐项目(人)应根据所申报奖项类别,对照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见附件1)填写要求,如实完整填制提名书并撰写项目简介(见附件2),及时报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要严格做好所推荐项目(人)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于4月28日17:30前,将提名书、项目简介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纸质盖章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WPS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kxxhb@vip.163.com。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4.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发现相关情况,将取消该项目提名资格及推荐单位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李 东 杨玮玮
电话:0371-65707080 0371-65707782
2.材料接收(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 珂
电话:0371-6570016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4号楼4楼K007室
河南省科协
2026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文件:
3.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联系人:张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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