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来源: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投稿人:网站管理员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单位会员;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第十三届“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以下简称“建设安全科技奖”)评选工作。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是河南省土木建筑工程领域科技类奖项,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支持,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设立、主办,实行分类评选。
开展第十三届建设安全科技奖评选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调动工程建设领域广大安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工程建设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水平,促进具有实效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促进企业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高质量永续发展。请各相关单位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在建设安全专委会设立第十三届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评选工作办公室(简称“建安科技奖申报办”)。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2号(建文新世界商厦南侧)建安科技奖申报办(河南振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楼)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136 0766 9256 (微信同)
电 子 邮 箱:670941071@qq.com
二、项目申报
(一)参评项目须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按《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申报评选办法(V6.0)》(见附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及初评、推荐、资料报送等程序,在本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
(二)参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单位会员(可在申报时申请入会)。
(三)评选过程中,将对申报项目提交的相关材料,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用的团体标准,进行评估。
(四)初评与推荐。请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本届“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经初评后择优推荐参评。
(五)现场考核与专家会议综合评选。
1.申报单位提交参评项目的“申报资料”。
2.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资料”的符合性、规范性、完整性(初评推荐意见)及申报单位资格等进行审核(简称“申报资格审核”)。
3.根据专家的“申报资格审核意见”,选派2~3名专家到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科技成果)现场,考核申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状态。
4.召开“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专家综合评选会议”,根据《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申报评选办法》,对申报项目提交的以下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①申报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②申报资格审查意见;
③初评推荐意见;
④申报项目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考核记录表等。
(六)项目评选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本由申报单位承担。
三、关键时间节点
(一)申报项目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从即日起,全年均接受申报,第一批申报项目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5日18时,逾期转入下一批评审。
【注】人员送交材料,请提前打电话与“建安科技奖申报办”联系,预约提交时间。
(二)申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专家复核时间:2026年5月上旬~6月中旬
(三)专家会议综合评选时间:2026年6月下旬
(四)结果公示公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
(五)授奖表彰时间:2026年12月。
四、申报资料的报送要求
报送的项目参评资料及相对应的支撑材料,均须符合《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申报评选办法(V6.0)》的要求。
五、其他事项
凡与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的申报、初评、推荐、评选等工作相关的信息,我会将在学会官网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学会官网:www.hnstmjzxh.com
附件: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申报评选办法(V6.0)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6年4月2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河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设安全)申报评选办法(V6.0).doc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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