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投稿人:网站管理员
各省辖市地方学会(协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加强我省土木建筑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技术创新与应用水平,根据《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和“四新”技术应用鉴定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确保2026年度我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及“四新”技术应用鉴定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立项、示范工程成果评价与鉴定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单位须为我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在申报时同步办理入会手续。工程各参建单位可联合申报或单独申报。
二、立项申报
经工程项目所在地土木建筑学会、各分支机构审核后推荐申报;省直单位及中央企业工程项目可由其直属总部审核推荐。本省企业承接的省外项目,由单位注册地土木建筑学会、相关主管部门或企业总部审核推荐。
立项申报不受时间限制,学会常年受理。
三、申报评价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请评价应满足以下条件(施工单位等各参建方均可申报):
1. 工程规模符合《办法》相关要求;
2. 推广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大项;
3. 应用工程为已竣工工程;
4. 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5. 对破解行业、区域、学科发展关键问题,推动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四新”技术应用鉴定评价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勘察设计等各相关方均可申报):
1. 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及国家有关部委推广的建设行业新技术不少于3项(含);
2. 应用工程为已竣工工程;
3. 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 对破解行业、区域、学科发展关键问题,推动技术进步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申请材料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价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一份单独报送;
2. 单项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或总结报告(专项技术方案);
3. 新技术推广应用综合成果报告;
4.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二)“四新”技术应用鉴定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河南省土木建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申请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一份单独报送;
2. 《河南省土木建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单独报送;
3.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及技术总结报告;
4.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四新”技术应用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申请单位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套,采用A4纸胶装成册,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
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学会常年接受评价申请工作。经秘书处形式审查合格后,按程序由学会组织专家分批开展示范工程评价和“四新”技术应用鉴定评价工作。
五、鼓励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创新创优,积极研发推广BIM、人工智能、智能建造、绿色低碳、装配式建造、模块化施工等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基础上,项目实施单位如有其他创新技术拟推广应用的,可在申报材料中一并列入,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与工作计划统筹实施。相关创新技术将与其他申报内容统一纳入立项审查、成果鉴定与评价。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96号(省建筑工人文化宫院内)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9房间
联系电话:0371-63934798
13623868560 王老师;13526807169 纪老师
电子邮箱:420295578@qq.com
微信公众号:hntmjz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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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办法(试行).pdf
2.《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docx
3.《河南省土木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价申请书》.docx
4.《河南省土木建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申请书》.docx
5.《河南省土木建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汇总表》.docx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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