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3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位会员,各省辖市土木建筑学会、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原则》(简称“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见附件1),经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二十二次理事长工作会议审议研究,并通过“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推选渠道,按照“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的规定与要求,严肃、认真、规范、公平、民主推选第九届理事候选人,填写《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请务必在6月13日前报送至“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资格审查组”。联系方式如下: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资格审查组
联系电话:0371-63934798/15515677849
电子邮箱:2078961585@qq.com
网 址:http://www.hnstmjzxh.com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5年6月3日
附件1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全省学会组织通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科协深化改革方案》,坚持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优化理事会结构,提升治理能力。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政治引领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理事会成为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核心力量。
优化结构原则:增加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中青年和女性比例,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规范程序原则:严格执行《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办法》,确保推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理事名额与候选人条件
(一)理事名额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办法》核定,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名额不超过150名。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会已注册的个人会员(除特邀理事候选人外)或单位会员的代表,且已被推选为“学会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崇尚科学,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工作热情高,热心学会工作,能有效履行理事职责(每年至少参加1次理事会会议)。
3.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推荐的理事候选人,除应符合本条(一)、(二)的要求外,个人理事候选人须是在土木建筑学科领域有突出成就、有相当学术影响的学者、学科带头人:单位会员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必须拥有①高级技术职称,②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之一或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③热心学会工作。
4.新推荐的第九届理事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岁,原任第八届理事、拟续任第九届理事的理事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7周岁。年龄不符合以上要求者,由推荐单位提出专项书面申请,报送“学会资格审查组”,按规定程序转呈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后,方可作为第九届理事候选人参加选举。
三、名额分配原则与结构优化要求
(一)换届调整硬性指标
人员更新率:新一届理事会调整人数不少于 1/3,连任理事比例不超过 2/3(落实《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办法》)。
基层一线比例:来自生产、科研、教学一线的科技工作者(非管理层)占比不少于1/3,其中45岁以下中青年不少于一线代表的30%。
性别与年龄结构: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参与度,女性理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20%;合理控制60岁以上候选人的比例。
(二)分类分配细则
注*:未履行会员义务(如连续2年未缴纳会费、未参加学会活动)的单位,取消当届候选人推荐资格。
四、推选程序与纪律要求
(一)推选流程
1.提名阶段(6月3日-6月13日)
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地方学会按分配名额推选,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报学会资格审查组。
2.审查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学会资格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政治条件、年龄、会员资格等审核,形成《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报理事长工作会初审。
3.公示阶段(6月23日-6月27日)
候选人名额及基本信息在学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会员监督;对公示异议者,由学会资格审查组会同监事会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4.确认阶段
最终候选人名单经第八届理事会第X次会议(应到会理事超过 3/4 出席)表决通过,报省科协备案。
(二)纪律与监督
推选过程接受学会监事会全程监督,严禁拉票贿选、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由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全省学会组织通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执行。
附件2.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联系人:张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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